• 欢迎访问河北自考网!为考生提供河北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ebeea.edu.cn/为准。

联系我们:  0311-85116760

22年10月河北自考通知单待定

22年10月河北自考考试待定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河北自考网 > 政策公告 > 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09-28 17:15:20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17日,考试课程安排详见《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考生可在10月8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须知

      1.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从10月2日开始连续“打卡”14天。

      2.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1)均须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2)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遵照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考生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中的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上一篇:2021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教材目录通知
    下一篇: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河北自考网便捷服务
  •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自考押题资料领取更多>